我校举办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督导活动
5月18日下午,2021年辅导员培训督导活动在会议中心中报告厅举行。本次培训督导主题为“正确认识《精神卫生法》,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学部(院)专职辅导员参加。
党委学工部部长薛思军对全体专职辅导员提出三点培训要求:一是《精神卫生法》作为开展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之一,具有较强的工作指导意义,辅导员要认真学习,吃透文件精神;二是全体辅导员要结合实际工作进行深入思考,学会科学运用法律法规指导日常工作;三是辅导员作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要关注学生心理健康,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
党委学工部副部长张玥结合实际工作案例,从信息沟通的准确性、语言使用的规范性、法律法规运用的有效性等内容进行了重点解读,强调辅导员要结合培训材料,深刻领会《精神卫生法》相关法律条文的逻辑内涵,准确把握心理健康教育的本质要求,为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办公室主任史晓晨作了专题培训。她围绕当前高校心理健康教育重点和难点工作,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精神卫生法》的内容梳理、切实有效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日常关注三个方面展开阐述,结合日常工作中的常见情形和典型案例,对具体法律条文进行了重点解读,对辅导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出建议。她强调,学习好《精神卫生法》是切实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际需要,有利于辅导员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解决实际问题。
为进一步落实我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要求,加强新时代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学生工作科学化水平,学工部将持续推进辅导员培训督导系列活动,紧密围绕辅导员工作分层分类要求,着力增强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能力,全面提升辅导员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