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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2023年毕业生档案转递项目编号F23041900008)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2023-05-08 09:52  

1.采购部门名称:学生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毕业生档案转递项目


3.采购项目内容:1)采用中国邮政EMS“大学毕业生档案专用通道”转递毕业生档案;

2)上门揽收:由于转递档案数量较多,提供上门揽收邮件服务,邮件寄递范围为中国大陆地区(偏远地区也可送达);

3)寄递物品:所交寄的邮件仅限于本校寄递的大学毕业生档案,杜绝协议以外他种邮件挂靠、搭载寄递,对交寄的档案采用大学毕业生档案专用包装方式进行包装;

4)“门到门”投递服务:转递的邮件投递至指定的地点,并由对方负责档案接收的工作人员签收(或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在详情单上签收;

5)查询服务:提供1年以内的跟踪查询服务。

4.采购项目说明: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5]39号)要求,自2015年起,高校毕业生档案采用“邮政EMS标准快递”形式转递。大学毕业生档案为伴随毕业生一生的重要文件,丢失或损坏均不可弥补,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与毕业生的利益息息相关,无论工作、升学、回原籍等都有转递档案的需求。为保障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安全、便捷、高效,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开辟专门绿色通道,单独封袋、单独处理高校毕业生档案。

为确保我校2023年档案转递工作正常进行、确保毕业生档案安全性以及转递的时效性,建议此次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采用单一来源形式继续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分公司进行采购。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中国邮政EMS网点遍布全国,偏于地区可以送达,满足档案转递需求;

2)《中国邮政法》等法律规定国家公文只能通过EMS进行递送,学生档案虽然不属于国家公文,但安全性同样重要,法律规定从一个方面证明了EMS的可靠性;

3)学生档案对于学生来讲至关重要,普通快递公司虽然存在价格优势,但安全性可能存在隐患,为了保证档案安全顺利转递,EMS公司作为国有大型邮件寄递企业具备其它快递公司不具备的优势。

4)我校自2015年开始使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分公司毕业生档案转递服务,现已使用8年,在多年的使用过程中,工作流程、售后服务等效果良好。

基于以上原因,决定采购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分公司作为毕业生档案转递单位。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预算100000元,不超100000元,依据本公示序号7唯一供应商收费标准以实际发生据实结算。

6.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新华道81

供应商代表:倪凤斌

联系电话: 15620596002

7.唯一供应商收费标准

8.本部门采购工作小组或评审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2015年起,天津师范大学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均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分公司完成的,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业务函[2015]117号《关于规范邮政机要通信渠道传递大学生档案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开通“毕业生档案转递专用通道”,确保档案转递工作的安全性和时效性,在此基础上2023年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还应由原供应商提供,具有唯一性。意见采用单一来源方法进行招标。

9.公示的期限:202358-14

10.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师范大学本项目采购部门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马成功 联系电话:022-23766453


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处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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