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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办理|学生公寓安全用电须知
2019-03-01 14:26  

学生公寓属于公共住宿场所,涉及公共安全利益,宿舍用电安全关系到每一位学生。为保障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学生公寓配备智能安全用电管理系统,学生使用的电器须具有国家安全认证并印有CCC标识,禁止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饭煲、电暖气、热得快、电吹风、烫发夹等违禁电器,请同学离开宿舍后务必关闭电源总闸。学生公寓实行以下安全用电措施:

1. 宿舍内使用违禁电器断电一次后系统将不再供电,需由学生向学院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和恢复供电申请,学院调查审核,并对违纪情况进行处理后,将书面材料提交至公寓中心(21号楼3203室)审核通过后,方可至维保单位(天勤楼105室)恢复宿舍供电。

2.学生公寓晚间实行熄灯制度,晚2300后宿舍总功率调整为夜间模式,此模式夏季可保证宿舍风扇及学生手机正常充电,冬季可保证手机正常充电。

3.熄灯后,23点至次日6点宿舍夜间总功率超标导致断电三次后系统不再供电,工作日8:00-17:00学生学院学工办开具《学生宿舍恢复供电申请单》,学院签字盖章,将申请单提交至公寓中心(21号楼3203室)审核盖章后,维保单位(天勤楼105室)恢复宿舍供电。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08:00-18:00学生到天勤楼105室查明断电原因,并开具《学生宿舍恢复供电申请单》,持申请单到公寓中心21号楼3306室审核盖章后,将申请单交回天勤楼105室恢复宿舍供电。

4.熄灯后,宿舍如出现因夜间总功率超标导致宿舍断电的情况,应将宿舍内的大灯关闭,台灯、电脑、手机充电器、路由器等用电器关闭且拔下所有电源,5分钟后系统可以恢复供电,供电后依次开启用电设备,在总功率不超标的情况下正常用电,切勿同时开启用电器,否则会造成二次断电。如不执行以上操作,5分钟后将无法自动恢复,并造成再次断电,一晚累计达到三次后,系统将不再恢复供电。请夜间谨慎使用电器,避免断电带来不便。

维保单位(爱德公司)值班地点及保修电话:

值班地点:天津师范大学天勤楼一楼105节能监督中心

022-23765890  (值班室)  周一至周日9:00-18:30

13820433069   (师傅)   周一至周日9:00-23:00

13820433063   (段师傅) 周一至周日9:00-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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